第一部分 阳光招生信息
1.什么是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指出,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要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制度建设为基础、信息公开为重点、严格管理为根本、优质服务为依托、有效监督为保障,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工作体系。
阳光工程的主要特点是“六公开”和“六不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申诉渠道公开、违规处理公开;“六不准”即在招生工作中,全体招生工作人员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机构或中介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2.我省采取哪些措施保证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公平、公正是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原则,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施,我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严格招生管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省招办对高校招生的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工作流程都用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严格执行投档流程、批件管理流程、计划调整流程、录检工作流程、信息更正流程、信息发布流程、新闻宣传工作流程、信访接待工作流程等工作流程,使录取工作在制度的规范下和严格的监督下进行。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招办和高校录取现场异地设置,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各批次投档由计算机按投档条件自动排序后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做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